根据原中国化学工业部于1965年1月试行的《染料产品命名法草案》,现将我国染料的命名法——三段命名法介绍如下。染料名称由三部分组成,即“冠名”、“色名”和“后缀”。
冠名部分-表示染料的应用类别。在世界上,染料的商品名或应用类别表示染料的冠名,而在中国,染料的应用分类或性质用作冠名。
国内有酸类、酸络合类、酸介体类、中性类、直接类、耐直晒类、直接共混类、碱性类、阳离子类、反应性类、还原性类、可溶性还原性类、硫化类、硫化-还原类、分散类、发色团类、发色团类、缩聚类、快速颜料类等31种染料。
颜色部分——表示染料在纤维上的颜色,国内外基本相同。
颜色名称为29种颜色:淡黄色、黄色、金黄色、橙色、红色、红色、桃红色、玫瑰红、洋红色、紫色、翡翠绿色、蓝色、湖蓝色、亮蓝、深蓝色、绿色、亮绿、黄棕色、红棕色、棕色、深棕色和橄榄绿
颜色的形容词有“嫩”、“亮”、“深”。
结束-即使用某些符号和数字来解释颜色光,形状,特殊属性和其他染色属性